其一

話說早上出了小車禍。人家賠了錢。
我也不是愛拿這種錢。心裡總是不舒服。

下午,忙了一天。司機送貨回來。
問起那人給我多少。我說三千。
那人說好好, 坐一下就有三千。
我一下反應不過來。也只是笑笑。
(我頭很昏,能把整天預定的工作做完已經很勉強了。)

沒想到那人又去跟廠長說~
結果。。。被罵了。。。
廠長說:要不然你也去給撞阿。
那個人就不說話了。

其二

有個司機說:早上那個人撞你。如果是我不會這麼輕易放過他。
我說:那你要怎樣??
他說:會跟他打起來。
我說:為啥???
他說:因為,那人一下車就說是你沒看清楚我要轉進小巷子。
我說:又何必?? 弄到那麼大。實在累人。

況且說實在,那人後來的態度很好哩。一直要我去看醫生。
如果一開始就跟他槓上,我看他也不會有那好態度。

個人感想很多人就是因為這樣子,小車禍就要敲人家竹槓。
搞到後來,路人看到別人車禍都裝沒看見。免得惹禍上身。
因為,家屬或警察一來就劈頭問一句:你撞的喔??
明明不是你撞的,都講不清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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